农村宅基地是指在农村建立和使用的个人住房用地,其具有为农民提供安居乐业的保障功能,也是农民家庭稳定之“家”。农村宅基地的性质较为特殊,因此在法律上也有一些限制。
首先,根据《农村宅基地条例》,农民取得宅基地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二是依法购买农村宅基地。即宅基地只能通过特定的方式获得。因此,除非有特定规定,否则不可以将宅基地进行抵押。
其次,农村宅基地的抵押涉及到产权的问题。在中国,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宅基地是以国有土地划拨的形式转给村民的。但是,宅基地不是典型的私有产权,只是一种使用权。因此,在一些地方,农村宅基地的抵押需获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这是由于宅基地涉及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利用权,在权益清晰的情况下,借用可以按照正常的土地抵押程序实行,但如若不当,容易引发土地权益争议,甚至影响农村稳定。
最后,农村宅基地的抵押还面临两种问题:一是宅基地未取得土地证书,也就是未办理宅基地的合法产权证明;二是宅基地没有划分清晰的界限或者海量的私搭乱建,这些都给宅基地抵押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和风险。
综上所述,尽管农村宅基地抵押是个潜在的融资方案,但是需要规范相关政策,完善相关制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避免引发的诸多争议,走上更加可持续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