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夫): 刘先生
乙方(妻): 韩女士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离婚,依法自主协议解决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财产分配
1.甲方退还乙方由其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一套,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弄XX号XX室;
2.甲方放弃对乙方由其个人财产购置的银行存款、股票、投资基金等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3.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分割,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二、子女抚养
1.子女抚养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子女的生活。甲方有权每周末接子女见面一次,并承担相关生活费用;
2.子女的教育、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遇困难,甲方有义务提供支持。
三、其他约定
1.双方离婚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对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不得干扰对方的新婚生活;
2.离婚手续办理完成后,甲、乙双方分别撤回诉讼,争议达成和解;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至离婚手续办完之日终止。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