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住房性质是指在农村地区依法划定的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所具有的法律属性。根据《宅基地条例》规定,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中,依法划出用于建造农民自住住房和所生产生活所必需的附属设施的土地。因此,农村宅基地住房的性质是农民自住的住房。
从法律上来讲,宅基地住房是农户自建、自住、自用的房屋。在宅基地的范围内,农民可以通过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拥有和使用自己所建造的住房。同时,农民也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能将宅基地住房用于非法用途,比如将住房出租给他人等。
在社会保障方面,宅基地住房因为是农民自住的住房,所以农民有一定的社会保障政策保障。例如,在农民因病、意外等原因无法偿还住房贷款时,可以申请国家提供的住房救助、贷款续期等政策。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住房的性质是农民自住的住房,对农民的生产生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