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住房是指政府对需要拆迁的居民进行合法拆迁后,向这些被拆迁的居民提供的临时或永久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通常由政府或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目的是为了保证被拆迁居民的生活便利和合法利益的保障。
拆迁安置住房和普通的市场住房不同,其性质和特点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拆迁安置住房是由政府或开发商提供的,其建设、销售和管理都严格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限制和规范。而普通市场住房的建设、销售和管理则没有明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会存在更多的灰色地带。
其次,拆迁安置住房往往照顾了被拆迁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如临近原居住地、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等,而市场住房则更注重房屋产值和利润。拆迁安置住房以人为本,更加人性化和考虑全面。
最后,拆迁安置住房和市场住房在价格方面也存在不小的差别。拆迁安置住房不同于市场化的房屋销售,其价格通常采取以补偿方式为主。住房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安置房屋、货币+安置房屋等多种组合方式。在货币支付的情况下,政府会给予购房者一定的优惠。
总之,拆迁安置住房是政府为保障被拆迁公民的生活权益所设置的住房保护措施,其性质和特点使其具有与市场化住房不同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