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放贷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国家法律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放贷属于贪污罪,其行为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具体的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刑事处罚
挪用公款放贷是一种贪污行为,作为犯罪行为,其根据所涉及的金额大小而被划分为不同的量刑标准。犯罪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金额在3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100万元的,一般被判处3-10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一般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长期拘役,甚至可根据情节的严重性被判处死刑。
二、追回被挪用的公款
挪用公款放贷的犯罪行为导致公共财产的损失,国家可以通过追回被挪用的公款来减轻受益人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是对罪犯的一种惩戒。
三、政治处分
作为一项违法行为,挪用公款放贷不仅仅存在犯罪责任,还包含着一定的政治责任。对于犯罪的公务员来说,依据《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可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比如记过、警告等。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放贷是一种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的行为,其严重性不亚于其他犯罪行为。在社会法治化的进程中,必须要加强对这种行为的打击与防范,以保证公共财产的安全、秩序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