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欺骗协议离婚指的是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一方为了获得更好的离婚条件或企图隐藏某些真相而欺骗另一方,导致另一方在签署协议时未意识到真相而同意了不公平的离婚协议。这种情况下,协议是否有效需要看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欺骗是否构成了协议成立的事实或条件。如果欺骗是协议成立的重要事实或条件,则受欺骗方可以要求撤销协议。如果欺骗只是协议的附属细节,则协议仍然有效。
其次,协议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协议中的离婚条件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则该协议无效。例如,一方欺骗另一方将所有财产都归对方所有,这显然违反了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最后,必须要看受欺骗方是否知道或应该知道真相。如果受欺骗方在签署协议之前就应该知道真相或者通过合理的调查手段也能了解真相,但是未尽到查明事实的责任,那么协议仍然有效。
综上所述,受欺骗协议离婚是存在有效性的。如果一方存在欺骗行为,而另一方未能及时了解真相或是具有真诚信任的话,就可以根据上述标准进行判断协议是否有效。建议在离婚前应当了解相关的规定,做自己该做的,避免在离婚协议中受到不公平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