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后双方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望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然而,如果有一方通过口头欺骗等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那么这种协议是否有效呢?答案并非一定。
如果离婚协议的制定过程中存在欺骗行为,那么这种协议是可以被撤销的。因为,欺骗行为是非法的,根据法律规定,欺诈成立的标准是:“违反真实原则,利用误导、隐瞒等手段,使他人实施行为或者作出意思表示”。因此,如果从欺骗行为所得到的离婚协议是基于虚假信息达成的,那么该协议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然而,要求撤销离婚协议并不是毫无门槛的,如果欺骗行为较为隐蔽或者有一方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况,那么撤销该协议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加。此外,如果离婚协议双方签订并按照协议来执行了,那么该协议就会显示出一定的可执行性。此时,如果一方突然要求撤销协议,那么另一方无论是出于维护自身权益还是其他原因,都可能会反对,而这显然会增加撤销协议的难度。
总体来说,离婚协议存在欺骗的情况下,其是否有效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欺骗手段较为隐蔽,那么撤销协议的难度会相对较大。此时,如果双方愿意,他们可以通过妥善协商来达成更为公平合理的离婚协议。而在签署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双方也应该尽量避免使用欺骗等不道德的行为,从而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