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双方离婚协商的结果,是对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子女、赡养等问题做出的书面协议。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当是平等自愿的,并且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条款。离婚协议签订后应贯彻执行。
每个离婚协议仅凭一份将不具备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应当是双方签订的,可以是一式两份,也可以是双方各签一份。一份离婚协议只代表了其中一方的意愿,而另一方可能不同意或者未签字,则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双方离婚和解的重要依据,对于离婚协议的签订,双方应当慎重对待,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协商一致后再签署离婚协议。此外,离婚协议应当经过公证、司法确认等法定程序后方能具备法律效力,才能够真正意义上有效执行。
总之,离婚协议的签署要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协议应当是双方签订的,一份不能代表双方的意愿。离婚协议的签署可以通过公证、司法确认等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效力,才能够真正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