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省会城市,是一个拥有着400多万人口的城市,伴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内各种住房的需求在不断增加。为了解决住房问题,南宁市政府在城市拆迁工作中,开始建设拆迁安置房。这些安置房通常是政府出资建设,专门为拆迁户提供的住房。那么,南宁市的拆迁安置房有公摊吗?
拆迁安置房和其他住房一样,由于面积和建筑结构等因素的影响,都会设计到一些公共空间。但是,和商业住宅相比,南宁市政府在安置房上的政策是非常明确的,即建设出资、政府主导、只有因拆迁需要而用于安置的房屋才属于政策范围,所以使用者在拿到房屋时,不需要再交纳公共设施费。
在实际的建设中,南宁市政府还规定了最基本的配套设施,包括公路、供水、供电、污水处理以及垃圾处理。除此之外,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安置户送上的还有空调、电视、冰箱等家电。
除了住宅基建设施和住房内部电器的装备,将来的住户还是可以享受公共设施的。但是,南宁市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为拆迁户进行提供关爱的住房,属于用于安置的房屋,是不需要交纳公共设施费的,也就是不需要交纳公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