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不法行为,严重损害国家的财产利益和社会的公共信用。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必须严肃地处理,从而达到震慑公权力滥用的作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对于挪用公款88万元的行为,可以采取如下处罚措施:
1. 行政处罚: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可以给予行政处罚,例如处以罚款、取消职务、降职、警告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处罚的严重程度和处罚措施。同时也应该对其日常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预防类似的行为再次发生。
2. 刑事追究:挪用公款属于刑事犯罪行为,涉案金额较大,且属于职务犯罪,应该依照刑法规定进行刑事追究,追究刑事责任,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3. 追缴挪用资金:对于被挪用的公款,应当依据规定,通过对涉案人员的家庭情况、财产状况进行核实,尽快追缴挪用的公款,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总之,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不但要治理其本身,更要通过该案的公开和整治,引发公众对于利益关系和民意监督意识的提升,推动良好的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