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拆迁计划中,为了保障被拆迁的居民得到合理的安置,在拆迁安置房建设方面,政府采取了租赁和出售的方式进行,但是关于拆迁安置房的买卖是否可以进行过户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和公众的争议和讨论。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性质房屋,其实用人群主要是经济移民或安置户,这些人是政府安置的群体,他们其实是租用,而不是购买房屋,所以,如果购买的话,过户即意味着所有权发生变化,这违反了政府的出租政策,也就违反了政府安排的意图。因此,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不能进行买卖和过户操作。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出售的拆迁安置房受到了很多限制,因为它本身是政府用于解决拆迁安置问题的一项措施,除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房产交易的合法规定外,其它的过户均属于非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的管理利益。
最后,实际上,如果拆迁安置户想要交换、出租或出售房屋,取决于他们与政府或开发商之间的具体安置协议或契约的规定。如果安置协议或契约中没有明确规定,那么,一般情况下,他们是没有过户权的。如果不遵守或违反相关的规定和协议,会导致很多法律问题和风险。
总之,拆迁安置房不能进行买卖和过户操作,这是由政府安置政策规定的。如果安置户有特殊的情况需要调整,应该与政府或开发商进行协商谈判,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