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父母在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照顾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离婚、夫妻分居、一方死亡等情况下,抚养权的归属需要进行协商。一般来说,抚养权都是由子女的生身父母共同行使,但是如果一方的抚养能力受到限制或者不利于子女成长和发展,另一方可以获得单独的抚养权。
在协议离婚中,父母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协商抚养权的归属。这种方式可以避免经过法院的背景检查和裁定程序,减少了时间和经济成本的浪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协议需要经过法律公证或者法院审查,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当然,协议抚养权也有其局限性。如果一方对子女造成伤害或者不履行抚养责任,另一方可以提出请求变更抚养权,同时法院也有权审查和决定是否恢复原来的抚养权。因此,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双方需要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和健康成长,而不是单纯为了权益的争夺。
综上所述,抚养权是一项重要的家事权利,其归属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协商和决定。虽然协议抚养权是一种灵活的方式,但是其有效性和合法性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验证,而且不应忽视子女的利益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