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中,抚养权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抚育、教育、保健和监护等权利。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是否可以要回抚养权呢?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由离婚双方协议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解决。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抚养内容,而其中一方未能遵守协议,对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履行抚养义务。
如果双方未签订离婚协议或协议中未涉及抚养问题,就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抚养权归自己。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一般会考虑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子女的意愿等因素,综合判断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但是,只有当父母双方都不能履行抚养义务或存在虐待、遗弃等严重情形时,才会考虑抚养权归属问题。如果只是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协议,对方不能单方面要求收回抚养权。
综上所述,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抚养协议,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其履行义务。然而,仅因为一方不履行协议而要求收回抚养权的情况较为罕见,在具体案件中需要依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