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上非农业单位或个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应当按人口分配,每户家庭不超过宅基地总量的一半。
在山东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集体经济组织以及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情况,宅基地分配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农村居民在宅基地分配计划中,每人分配的理论上应该是不少于50平方米。但是,在实际分配中,还需要考虑到居住人口、土地面积、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情况、土地适宜度、社会公平性等多方面因素,而具体的分配标准需要由当地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制定。
此外,还有一些农村地区实行“按实分”的宅基地分配方式,即每人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申请面积和土地面积来进行分配,一般不会出现人人平均的情况。这种方式能够更好地考虑到家庭实际情况,但是也需要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来确保公正、公平的分配。
总的来说,山东省的宅基地分配标准是按照人口数来分配的,但是每个家庭实际分配的面积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在申请宅基地时应该了解当地的具体情况和政策规定,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