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涉及到离婚中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视等诸多方面,是离婚最终协商达成的结果,一般需要双方签署。那么,离婚协议只有两份可以吗?
答案是可以的。离婚协议只需要双方当事人签署,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过多的复印件和其他副本。因此,一份用于双方备份,一份用于提交法院处理就足够了。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涉及到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复杂的问题,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双方可以在签署的时候要求制作多份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但这种情况下需要注意的是,在备份复印件上一定要在页眉或页脚标注“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避免因为复印件的原件不明导致纠纷。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的份数没有具体的规定,只要符合双方当事人的需求即可。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签署任何文件时,都需要保持谨慎和审慎,避免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