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达成一致的协议,关于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子女等方面的内容都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如果有孩子的离婚协议中规定的内容因某些原因无法得到执行,那么离婚协议中的婚姻法相关规定还是可以生效的。
当然,如果离婚协议中有孩子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离婚后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其中一方可以诉求抚养权、探望权等。
在孩子的问题中,最为关键和核心的是确定孩子生活的主要负责人。离婚协议双方可以协商并选择一方或共同负责抚养孩子,并规定具体的抚养方式、孩子与另一方的探望方式、要求支付抚养费等。
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的抚养、探望等内容无法执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院对实际情况的审核,最终裁定抚养费用、抚养方式、探望方式等。
总之,离婚协议中涉及到孩子的问题需要仔细谨慎处理。如果协议无法执行,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