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外公外婆是没有抚养权的。因为在我国的《婚姻法》中规定,子女的抚养权归父母,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法转让给其他人的。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父母无法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或者因种种原因导致子女需要其他人的照顾和抚养,法律上是可以授予外公外婆临时抚养权的。例如:
1. 父母出现严重的精神或身体疾病,无法照顾孩子。
2. 父母去世或失踪,孩子无法得到家庭照顾。
3. 离婚时,双方父母同意将孩子赋予一方的抚养权。
4. 孩子被遗弃、被收养或遭受家庭暴力等。
在这些情况下,如果外公外婆能够提供比亲属中其他人更好的照顾和抚养条件,法院会考虑将临时抚养权赋予他们。但是,这样的临时抚养权只是暂时的,法律规定在父母有能力抚养孩子的情况下,抚养权还是应该属于父母,外公外婆没有永久的抚养权。
总之,外公外婆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孙子孙女的抚养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获得临时抚养权。另外,外公外婆应该为家庭孝顺、关爱孙子孙女,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