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房指的是城市拆迁进行时,房主和政府签订协议,由政府购买房屋,并提供补偿款或代替房屋,这样的房屋在政府收回后需要进行拆迁,因此也被称为“拆迁房”。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购买拆迁协议房的业主会想知道,这样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吗?
在我国,拆迁协议房在政府收回后是不能进行正常的买卖的。拆迁协议中规定了该物业的用途,一般为公共用途或居民安置用途。因此,政府收回拆迁房后,会严格限制房屋的交易方式和用途。房屋买卖需要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和出让,而政府已经收回了该地的管理权,因此也就不具备出让权。拆迁协议房在政府收回后,只能进行租赁或安置等相关操作,而不是自由买卖。
此外,与商业性质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协议房的市场价值相对较低,因为政府占用了该土地,导致其地理位置不佳,也无法进行正常的市场竞争。因此,拆迁协议房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已经被严格限制。
综上所述,拆迁协议房是不允许在政府收回后进行正常的买卖的。尽管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通过一些不规范的途径进行非法交易,但这种交易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也存在较高的法律风险。建议业主不要在政府收回后进行拆迁协议房的买卖操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