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达成协议的书面文件,一般需要在公证处进行公证,也需要盖上公章。公证是为了保障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夫妻双方出现后悔或违约的情况。公证处既是为协议书提供证明的机构,也是派出所、法院等部门认可的公共机构,所以有资格对协议书进行公证和盖章。
通过公证和盖章,离婚协议书可以获得法律效力,并能够在司法程序中得到认可和执行。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也可以作为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协议、抚养协议、探望协议等协议的法律依据。
需要提醒的是,公证和盖章不是必须的,而是建设性的建议。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公证和盖章,也可以达成有效的离婚协议。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复杂或涉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建议还是要考虑公证和盖章,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和争议。
最后,离婚协议书的起草需要慎重和认真,千万不能草率行事。如果双方不能就某些问题达成共识,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