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是指法院在离婚或其他情况下,经审理认为原先抚养子女的一方不适合或不能继续抚养子女,而将抚养权交给另一方的一种司法程序。变更抚养权的申请必须是有正当理由的,并需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才能生效。
变更抚养权的开庭时间需根据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定,但法院会在审理前通知双方参加开庭。一般来说,变更抚养权的开庭时间应该在双方接到通知的2-3个月之间。在这段时间里,双方要准备好自己的证据和能够驳斥对方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是书面材料、证人证言,也可以是其他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材料。
开庭时,法院会依照程序进行审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还会考虑到子女的利益和需要,如果需要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也会考虑他们的意见,并作出最终判决。
在变更抚养权的审理中,双方可以提出调解,如果成功达成调解,双方可以签署协议,将抚养权转移。而如果未能达成调解,则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事实进行判决,并将判决书送达双方。
总之,在变更抚养权的司法程序中,双方需要准备充分并提供充足的证据,以便让法院更好地判定,并切实考虑到子女的利益。同时,双方需要尊重法院的决定,遵守法律法规,并共同努力给予孩子们更好的抚养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