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达成的协议,但不是所有的离婚协议都有法律效应。本文就谈谈哪些离婚协议没有法律效应。
首先,离婚协议必须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而不能是一方强迫另一方在不平等的情况下签订。如果协议是在一方逼迫下签订的,这种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其次,离婚协议要合法有效,合法即是说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例如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能违反婚姻法、婚姻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如离婚协议中约定其中一方放弃婚姻法规定的权益,这种离婚协议也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再次,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的约定,也要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这些约定如果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就可能失去法律效应。例如,协议中约定一方较多分得财产,并在子女抚养和赡养方面对另一方的要求过高,这种离婚协议也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最后,在司法审理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离婚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或不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法院可以废弃离婚协议。因此,离婚协议缺乏法律效应的情况主要是在离婚协议违法或不公平的情况下才会出现。
总体来说,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应,但前提是必须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合法有效且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果离婚协议违反法律规定或对一方不公平,就会面临没有法律效应的风险。因此,在达成离婚协议时,双方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建议,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