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省农村可以拥有宅基地,宅基地是指农民通过法定程序,在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上,由村委会或乡(镇)农地管理部门划拨或出让的、专门供其自建住房或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活动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法律和政策支持和保护村民拥有宅基地,并且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村委会或乡(镇)政府,而不是个人所有,所以拥有宅基地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
首先,建立宅基地需要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的相关政策法规,例如要满足规定的面积和用途,力所能及的进行自然资源保护等。其次,申请者需要是村民或者具有其他符合条件的身份,例如农村代理人、职工等。同时,申请者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户口簿、证明自己是村民的证件等。最后,申请者需要缴纳一定的款项,包括宅基地购买费、登记费等等。
在拥有了合法宅基地之后,农民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进行自建住房或者开展农业、养殖等经济和社会发展活动,达到增收致富和改善居住环境的目的。同时,农民也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村委会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保护宅基地和自然资源,不得随意转让或者变更用途,以避免因不当地使用宅基地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总之,在海南农村拥有宅基地是完全可行的,但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遵循相关法律和村委会的规章制度,才能稳妥、安全地拥有和利用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