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文件,其目的是规定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权等事项。双方签署协议后,需要提交法院审核确认,方可生效。那么,离婚协议可以由担保人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的签署需要双方自愿达成,而不是外部人员代替。因此,离婚协议中一般不会涉及到担保人的问题。毕竟,担保人并不是离婚双方,对前婚配偶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事项并没有担保责任。
而对于涉及到财产债务等问题时,如存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担保人可以在协议中作为仲裁解决方案的候选人,帮助双方协商出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存在争议,担保人并无权利干预离婚协议的签署,只能在相应的仲裁过程中进行协调与调解。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离婚协议的签署应该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离婚双方应该自行协商并写好协议内容。其次,应请专业律师起草协议并进行审核。最后,在确认协议无误后,双方应在法院指定的时间、地点签署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的签署不应涉及到担保人,需要双方自愿达成并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签订。如遇争议,可由担保人作为仲裁解决方案的候选人,但并不具备代替离婚双方签署协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