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自行协商并达成离婚协议书,然后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上,是否只能在婚姻登记处即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办理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登记应当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婚姻登记机构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授权的婚姻登记机构,通常在中国大陆的具体地方是民政局或者是派出所。这意味着,在我国的民法中,对于协议离婚的办理,应当并且只能在婚姻登记机构中进行。
当然,具体细节还可以根据各个省份的不同情况而微妙地不同。那么如果夫妻双方分居在不同省份,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应该在哪个省份的民政局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要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财产所在地、事务发生地等一种或者几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在协议离婚申请的办理中,夫妻双方只要达成协议,则可以选择任意一方的户籍地或者任意一方居住的地区的民政局进行办理,同样是合法的。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只能去注册地离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夫妻双方也可以选择在另外一个城市的民政局进行协议离婚登记,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