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的住宅用地,也被称为“宅基地”、“住宅用地”等。农村宅基地制度在1990年代开始推行,是通过将农村耕地中的部分划出用于居住建设,实现了农村居民住房的基本保障,有助于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早期的农村宅基地规模普遍较小,一般为60-100平方米。但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农村宅基地的规模逐渐扩大。2001年颁布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法》规定,宅基地不得少于50㎡;2013年颁布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规定,单宗宅基地不得少于70平方米,并且要保证居住需要。
2018年,国家颁布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表示:“宅基地按照居住需要确定,按规划指标配备必要的附属设施,不得转让、抵押、出租。”这一规定将农村宅基地的规模与居住需要挂钩,强调了宅基地的居住属性和不可流转性。
因此,目前农村宅基地的规模并没有固定的硬性标准,而是要根据居住需要进行确定。在此基础上,也要配备必要的附属设施,满足农村居民的居住需求和生活便利。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维护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