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果被发现了,可能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而证据被烧了后,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可能会带来些许的安慰,但实际上并不能摆脱罪责。
首先,证据被烧了并不代表完全没有证据存在。如果审查机关已经掌握了相关证据,并且证据有原始的记录,那么仍然可以通过鉴定、辨认等手段来确认证据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此外,抢救残留痕迹、口供、证人证言等都可以成为证据的补充。
其次,对于挪用公款一类犯罪来说,证据不仅仅是物证,还有账目、文件等。即使是把物证全部销毁,账目等还是无法销毁的。因此,相关账目若有篡改、伪造等问题,证据齐全的情况下,可能就会将问题交代清楚,不利于犯罪嫌疑人。
最后,即使真的没有任何证据留存,也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免罪。警方在调查期间可能已经收集到了很多相关的调查信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严格审讯中交代了相关事实并认罪悔过,这些信息还是可以作为证据用于审理的。
综上所述,证据被烧了并不是免罪的救命稻草。如果要尽可能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最好能够虚心认罪、悔过并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以期能够争取法律上的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