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犯罪,具体犯罪行为指挥、买卖、挪用、侵吞、虚报会计账目等行为,这些行为都与非法占有公司公款有关。
一般情况下,公司职员和管理人员在处理和管理业务和资金的过程中,有必要处理和协调设备、人员、资金等资源,而这些资源都被公司所信任和控制。如果职员和管理人员利用这些资源来非法占有公司的财产,那么他们就违反了法律。
在国内,挪用公款的罪名多在刑法第两百三十五条中规定。该条规定,挪用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单处罚金。
另外,凡是对单位挪用公款的行为,按照行政法规进行处理,可以责令张贴公告、调查处理、罚款或停职等方式进行惩处,同时还要公开追究其责任。
总之,在公司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其程度和严重性与贪污同理。一旦被发现和定罪,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并要为其行为造成的影响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在管理公司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内部监管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