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在拆迁时为被拆迁户提供的住房,其目的是解决拆迁户的住房问题。然而,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不少拆迁安置房却被拆迁户倒卖,引起了不少争议。
首先,从合法性来看,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提供的公共资源,被划归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拆迁户获得的产权不是完全的私有产权。因此,拆迁安置房卖不卖应当受到限制,不能随意买卖。
其次,从社会公平角度来看,政府拆迁提供安置房是出于公共利益考虑,是一种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如果安置房成为资本市场的投机品,金融资本或地产寡头就可能获得更多利益,拆迁户和中低收入家庭所需的公共资源却被侵害。这是极不公平的。
第三,从实际操作上来看,拆迁户盲目出售安置房往往是因为经济条件不足,需要迅速变现。这个问题必须通过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来解决,不能让拆迁户成为“输家”。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应当限制卖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让拆迁户真正享受到政府的公共资源。而对于那些明知卖出违法,却依然要卖安置房的人,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这既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也有利于保障被拆迁户的住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