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或相关部门为了进行城市发展或重大项目建设而对部分或整个区域进行拆迁,对被拆迁人提供一定面积的住房或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些安置房多数为政府投资建设,并非市场化商品房,因此是否应该交契税成为了一个争议性问题。
一方面,支持拆迁安置房交契税的人认为,拆迁安置房和市场化商品房一样,都是房产,都应该按照国家规定交纳契税。这些人认为,政府投资建设的拆迁安置房也需要维护和保护,收取契税可以用于资金回笼和后续维护。
另一方面,反对拆迁安置房交契税的人则认为,这些安置房并非市场化商品房,已经是政府对于被拆迁人的补偿措施,不应再次向被拆迁人收取契税。同时,收取契税也可能加重了被拆迁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从维护社会公正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上看,建议对拆迁安置房不进行契税的征收。政府建设拆迁安置房本身就是为了完成公益性的任务,收取契税未免有些过度地在向被拆迁人负担责任。政府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维护安置房的问题。同时还建议政府加强对于投资建设的拆迁安置房进行管理监督,确保建设质量和售后服务,为被拆迁人提供更好的居住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