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使得拆迁安置房再次成为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很多扬州市民想知道,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购买。
首先要明确一点,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拆迁的群众安置而建造的住房,不是专门出售的商品房。按照现行的规定,一般市民只能通过享受政策实行“租赁”和“承租购买”模式来获取并拥有拆迁安置权,而不是像普通商品房一样直接购买。
事实上,从房屋性质和政府所制定的相关政策来看,拆迁安置房作为保障住房的一种形式,其本身是不应该出售的。国家关于拆迁安置的相关规定,也固定明确拆迁安置是用于向因城市改建而需拆迁安置的人群免费提供居住的一种形式,是典型的“福利性质”的对象,因此不应该被售卖,否则就会破坏掉它作为保障房的本质。
另外,在扬州,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权和权益受到保障。在首次入住期内,住房按照免费使用,协议签订后三年内不允许转租、转借、转让;三年后,住户可通过缴纳相关费用承租购买,其中购买价格不得高于规定额度。
综上,扬州拆迁安置房不能直接出售,只能通过政府制定的政策来实现居民的住房需求。因此,市民要想获得自己的住房权益,可以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申请免费,或者缴纳一定的费用进行承租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