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拆迁民居后,为被拆迁居民提供的新住房,通常都是免费分配给被拆迁居民的。尽管如此,拆迁安置房在交房后还存在一定的税费问题。以下是拆迁安置房需要交纳的税费。
1.契税:与其他房产一样,拆迁安置房交易过户需要缴纳契税,其数额一般为房屋价款的1.5%。
2.增值税:对于拆迁安置房的购房者来说,如果所购买的拆迁安置房在开发商手中已被抵扣过增值税,那么购买时不需要再缴纳增值税。但是,如果开发商不进行抵扣或开具增值税专票,那么购买时就需要再次缴纳增值税,其额度为房价的5.6%。
3.印花税:对于拆迁安置房的购房者来说,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的税率为0.05%。
4.土地补偿费:在拆迁房屋的过程中,被拆迁居民能够获得的一部分补偿费用是土地补偿费,该费用属于个人所得税的范畴,需要缴纳的比例为20%。
5.物业费:购买拆迁安置房后,需要缴纳物业费。物业费的数额一般根据楼房建筑面积、所在社区以及物业管理服务等因素而定,每个小区的数额都有所不同。
总之,购买拆迁安置房涉及到的税费不少,但对被拆迁居民和城市建设有很大的意义和贡献,并且有些税费可以免除或减免,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