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的书面协议。实际上,民政局并不会给出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由离婚双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后,自行起草并签字、盖章。须注意的是,在制定离婚协议书时必须充分考虑各项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离婚协议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离婚双方的基本信息、财产分割方案、子女抚养方式、探视约定等。双方应当基于相互尊重、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具体内容。在起草过程中,应耐心充分地商议、协调,并达成一致的目标。
最后,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双方要认真核对和确认书面内容是否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条款是否充分、明确、具体,签字必须真实、有效、无强迫和欺诈。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离婚后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协议,否则将受到法律处罚。因此,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离婚达成协议的重要文件,需要谨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