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书一般是政府与居民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居民将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政府,并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但是,在签订拆迁协议书后,居民有时候会发现拆迁补偿金额偏低,或者政府规划变化导致原先的拆迁协议已经不再适用,这时候,居民就会产生疑问,拆迁协议书能否改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一旦双方签订了拆迁协议书,就代表着双方之间已经达成了共识,并且签订了正式的合同,这时候协议书一般是不能随意改变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可以对拆迁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者重新签订。
比如,如果政府在拆迁之前,未经征得居民同意,擅自改变了原先的拆迁补偿标准,或者政府要求居民交付一些额外的费用等,这时候居民可以要求重新谈判拆迁协议,或者直接到拆迁补偿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拆迁补偿金额是否合理。
另外,如果政府因规划变更等原因导致拆迁协议已经失效,居民可以向政府提出重新签订协议的要求,但是需要在法律程序上进行诉讼、协商等。
总之,拆迁协议书一旦签订,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份严肃的合同,不应轻易改变。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重新谈判,并在尊重彼此合法权利的基础上,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