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犯在服刑期间,不能正常照顾子女,但并不意味着会就被剥夺子女抚养权。毕竟,犯罪并不等于失败,也不应该等于家庭的破裂。
首先,女犯虽然在监狱里,但仍有担任母亲的责任和义务。因此,犯罪者仍有养育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责任。
其次,在规定的时间必须按照指定的方式通知有关当局,否则就有可能失去子女的养育权。如果女性罪犯在服刑期间不能履行抚养义务,家庭法庭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其他家庭成员,例如祖父母或其他血亲关系的人,来保障子女的权利和利益。
此外,也可以通过提前申请抚养权来确保子女的福利和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母亲将能够保持与子女的关系并参与养育、监督子女的成长,从而避免孩子在离开母亲的情况下失去平衡和安全的成长条件。
总之,女犯不应该因犯罪而失去抚养孩子的机会。当然,这需要很多的判断和关注,以确保女犯和孩子的权益在平等地基础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