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和抚养权变更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但两者之间有关联。
协议离婚是指离婚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后完成离婚手续,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事项。协议离婚通常是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再提交法院审批。因此,在协议离婚中,双方需要就子女抚养权等事项进行协商和约定。如果协议离婚已经达成协议,那么要修改子女抚养权,需要双方重新协商,并提交变更协议申请。
抚养权变更是指已经离婚的双方,就子女抚养发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向法院提出申请修改原判决的抚养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无法调解,则会依据子女最大利益原则,进行审理、判决。如果双方在原判决中已经明确了抚养权的分配,那么修改抚养权需要进行法律程序。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中涉及子女抚养的约定是可以变更的,但需要双方重新协商并达成共识,然后提交变更申请。而抚养权变更则是针对原来的抚养权产生争议、不满意时向法院提出的申请,需要经过法律程序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