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协议并不意味着不能起诉离婚。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自愿达成的协议,其目的是为了协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在离婚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以达到分手的和平解决。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双方应当按照协议中的规定执行,但如果一方违反了协议规定,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或者离婚协议达成是在某种不公平、不平等的形势下,导致其中一方权益因此受损,那么另一方还是有权利起诉离婚和争取自己的权利和利益的。此外,如果离婚协议是在一方被威胁或者恐吓的情况下达成的,也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因此,尽管签署了离婚协议,但如果双方在协议达成后遇到了变故,其中一个方面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还是可以起诉离婚并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不过,在起诉离婚前,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尽量达成和解,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