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由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用于确定离婚事宜的解决方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必须经过民政部门或人民法院的审批才能生效。因此,需要将离婚协议提交给民政局。
在离婚协议中,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各方面的约定。这些约定一旦达成,并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就代表着双方已经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但是,这份协议只是双方之间的协议,若不经由民政局的审批,则是不能生效的。
离婚协议的审批程序也很简单。在离婚协议签署完成后,双方需持协议及相关证件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民政部门会对协议进行审核,确保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符,并征得双方同意后进行登记,颁发离婚证书。这样一来,离婚协议和离婚证书都是国家法律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是达成离婚协议的双方自行达成的协议,但是只有经由民政部门的审批登记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建议离婚协议一定要进行规范化操作,以便更好地保护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