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步骤,经双方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是双方的自愿行为,并且是法律效力的,但是离婚协议只是双方之间的约定,未经司法程序的确认,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进行司法认定,才能够真正的实现离婚。
民政局是负责办理婚姻登记和解除婚姻关系的机关,双方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及相关证件,向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申请。民政局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核,核实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审核通过,民政局会登记离婚协议,发出离婚证书。只有经过民政局的登记才能够真正的完成离婚,离婚协议才能够具备法律效力,双方才能够真正地解除婚姻关系。
因此,离婚协议和去民政局办理手续是两个互不可少的环节。离婚协议只是双方之间的协议,并未得到法律认定,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进行司法认定,才能够真正的实现离婚。所以,在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和去民政局办理手续都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需要双方共同认可并配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