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达成离婚意愿和协议的书面文件。这个文件的签订对于双方的离婚非常重要,因为这可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保障他们未来的利益。一般来说,离婚协议需要经过居民委员会、公证处以及民政局的相应确认和盖章。
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诸多方面的问题,需要居民委员会进行确认,以保障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仅仅是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是不能完成离婚手续的,需要公证处作证,证明双方签字的真实性和意愿。最后,民政局需要盖章,证明双方的离婚协议符合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
因此,离婚协议需要盖民政局章的,这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离婚协议的主体是夫妻双方,但这个协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如果离婚协议没有经过民政局的验证和盖章,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效。因此,在办理离婚协议时,夫妻双方务必要秉持真诚合法的原则,全面遵守法律程序要求,以及经过相关机构的确认和盖章,最终确保双方离婚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