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对房屋征用后,为了弥补被征者损失而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措施。 而是否可以将拆迁安置房赠与朋友则是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出售、赠与、抵押、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权利,其他人不得干扰。”这一条律法规定明确表示,拆迁安置房产权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其可以自由行使产权,包括赠与他人。因此,从法律上来讲,拆迁安置房可以赠与朋友。
但是,仅仅拥有权利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任意处理,还需要考虑到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市场的实际情况。
首先,需要注意到,政府出于社会公平和公正,通过提供拆迁安置房保障措施,是为了保障人民基本住房权益的有效保障措施之一。因此在政策上,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使用和处置有着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是以便宜转让为主,是对其使用和处置进行限制的。例如,通常会规定使用期限、禁止出租、禁止二次出售等等。因此,在赠与拆迁安置房时,需确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市场实际情况和对人情和朋友之间的关系的影响。首先,拆迁安置房是一种保障性住房,其定价较为便宜。如果赠与给朋友,可能会降低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不利于拆迁安置房政策的落实。此外,赠与拆迁安置房也可能会对与朋友之间的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决定赠与拆迁安置房前,一定要仔细考虑其利弊,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