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赠与的本意是为了补偿原来拆迁户房屋被征收所带来的损失,使他们能够有一个基本的居住环境。因此,凭借道德和法律层面考虑,拆迁安置房是禁止出售的。
尤其是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速,拆迁安置房越来越成为城市发展规划中的重要因素,拆迁后的房屋成了当地政府最动刀的东西。虽然一些拆迁户因现实原因有出售想法,但这样做远不明智,甚至会遭受法律的严惩。
其实,从根本上来讲拆迁安置房赠与除了居住和自用外,是不应该进行任何交易的。这不仅是国家政策的要求,而且符合社会公正、公平和道德伦理的原则。
当然,拆迁安置房出售也不是完全没有例外情况,例如房屋过大难以管理维护等等。但是,对于正当理由,拆迁户也需要在个人和社会责任两方面同时考虑,牢记法律道德底线,谨防过度索取或者违法行为。
因此,拆迁安置房赠与不能出售也成了普遍的共识,发扬拆迁补偿制度的公平公正性,落实好相关政策和法律纪律,保护拆迁户利益,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