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签署的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其中规定了离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离婚协议书是必不可少的一份材料,因为它能够证明离婚双方的自愿离婚行为,并且能够确定离婚的各项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
那么,离婚协议书民政局会留着吗?答案是肯定的。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离婚协议书是必须要交给民政局进行审核的。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定,民政局会将离婚协议书作为一份证据保留在案,并将离婚结果注销在户口上。
在离婚协议书确定的事项上,如财产分割等,民政局会进行公证,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和客观性,可以更好地维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材料,不仅可以证明离婚的自愿性质,而且对于离婚后的各项事宜的规定也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离婚协议书必须合法有效,否则可能会给离婚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