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款是指政府部门在城市更新、城市建设等过程中,为了满足拆迁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对其房屋进行拆迁后给予的经济补偿。这种补偿款通常包括了房屋的评估价值、房屋所在地区的市场价值、拆迁人员的人身损失费用等。
在国家政策方面,拆迁安置款是由户主领取的。户主需要到政府部门的拆迁安置办公室领取拆迁安置款。领取的具体流程需要户主前往办公室,拿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和银行信息。然后户主需要提交以下证件:《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
一般来说,拆迁款的领取时间由地方政府制定,通常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如果户主因某些原因无法及时领取,会被视作自动放弃,拆迁款将直接归入政府的财政预算中。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款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每个地区的情况以及国家政策的制定,执行规定也有所不同。一些地区的政策规定,拆迁款不是直接给予户主领取,而是通过兑现购房补贴、给予养老补贴等方式给掉。
总之,拆迁安置款是由户主领取的,国家和地方政策具体规定需要参考当地政策法规,在申领时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