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又称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就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时间等方面达成一致的协议书。在离婚诉讼结束后,由双方签字盖章加以证明。离婚协议的制订和执行,对离婚后的双方都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但是有时分手后,原本一片祥和的离婚协议也可能出现争议甚至翻盘,会导致协议失效。
离婚协议失效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协议制订时的各种违法行为,二是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争议。首先,如果协议制订时双方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违法行为,那么协议将失去法律效力。例如婚前一方采用欺诈手段去获得对方的同意,或者是婚后一方采用暴力逼迫另一方签署协议等情况,这样的协议经过法律审查后是不被承认的。
其次,离婚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存在对协议内容的争议、不当行为等,也会导致协议失效。例如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配比例不合理、屡次违约等行为,都可能导致协议失效。因此,在制订协议的过程中,双方要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且协议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协议能够真正起到约束双方行为的效果。
总之,离婚协议的制订与执行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原则,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所以在离婚协议的制订过程中需要慎重考虑。如果协议被一方或双方违反,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与有关部门解决争议,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来保障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