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强迫签的协议并不有效,因为该协议是在一方被迫签署的情况下达成的,缺乏自愿和真实的意向。在婚姻关系中,协议应该是自由平等的双方达成的,以达成互惠互利的目的。如果一方在签署协议时受到了威胁、施加压力或者其他形式的不当影响,则该协议应该被认为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强迫”签署协议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此,该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不受保护的。此外,如果一方证明该协议是强迫签署的,则法院会撤销该协议并重新考虑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抚养子女等问题。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前,双方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己的真实意愿,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发现对方的不当行为,应该及时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