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和挪用公款,是指利用自己掌管的公共财产或公共资金,与合法原则不符的占用或使用,在法律上被视为公务员、财政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的职务犯罪。那么,如何认定侵占和挪用公款呢?
首先,需要查清楚是否确实发生了侵占和挪用公款行为。这个过程需要透彻而全面的审查,涉及人员、时间、渠道、金额、用途等方面。如果事实确凿,相关行为人员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找回侵占和挪用的公款。
其次,需要对侵占和挪用公款的行为进行定性。如果是清晰明确的侵占行为,那么应按照刑法规定处理该行为人员。但是,如果只是挪用公款,则需要进一步判断情节的严重程度,区分是否为违规、违纪或者违法。对于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挪用行为,往往会被处理为违反职业道德或职务行为不当,需要按照相应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而在司法上,一般需要依据规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需要强化预防机制。为了避免侵占和挪用公款的发生,需要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预防机制,如制定公款使用规定、加强管理、建立审批程序等,以加强对公款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公款被滥用。同时,要保持对各类问题发生的敏感性和及时性,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杜绝产生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