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件,不能互相替换。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当事人自行协商,签订的一份写明双方离婚事项的协议文件,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具体内容。而离婚证是指离婚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双方离婚的文件。
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程序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内容的合理性和完善性将直接关系到离婚协议能否被法院认可。如果离婚当事人没有签订离婚协议书,那么他们就需要通过法院的审判来解决离婚事项,这将会花费很多时间和金钱,甚至可能会对双方产生不必要的伤害。
离婚证是离婚程序的最终结果,只有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才能获得有效的离婚证。离婚证的作用是证明双方已经完成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不再是夫妻关系。
因此,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都是在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文件,它们各有其作用,不能互相替换。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当先签订离婚协议书,再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才能顺利地获得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