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含义和作用。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离婚协商中达成的协议书,它记录了双方协商后达成的各项离婚协议,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而离婚证明则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一种证明,用于证明已婚双方已经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了离婚手续,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离婚协议书无法直接换成离婚证明。离婚证明需要根据实际的离婚情况进行相应的办理,需要至少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离婚协议书或法院颁发的离婚判决书;
2.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个人资料;
3.结婚证或者其他证明婚姻关系的证件。
根据不同的情况,还需要准备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处理完所有的证明材料后,需要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离婚证明的办理时间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和办事效率而定,一般需要2个工作日以上。
因此,如果您需要办理离婚证明,建议您先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并耐心等待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