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是指原来的抚养人不再担任抚养孩子的责任,而另一方成为抚养人。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抚养权和抚养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抚养权是指谁负责抚养孩子、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而抚养费则是由需要支付方向抚养方支付的生活费用以及必要的教育、医疗等费用。因此,变更抚养权不等同于取消抚养费。
当变更抚养权后,原来的抚养人不再负责孩子的生活,但是孩子的抚养和教育等费用仍需要支付。因此,如果原来的抚养人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中被要求支付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并不会减少其支付的义务。相反,变更抚养权后,原抚养人的财力状况可能还会因为孩子的抚养和教育等费用增加。
另一方面,如果变更抚养权后原来的抚养人不再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也需要通过协议或判决来取消原来的抚养费支付义务。这需要双方协商或者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或判决。
总的来说,变更抚养权和抚养费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变更抚养权并不等于取消抚养费。在变更抚养权的同时,需要根据双方的协议或判决来确定抚养费的支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