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和抚养权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概念,它们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探望权是指该孩子的亲生父母可以拥有合法的、法律赋予的探望孩子的权利。而抚养权则是指孩子居住在哪个家庭,由哪个家庭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关怀和支持的权利。因此,探望权不能反诉抚养权。
在离婚或者分居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存在争议,通常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定最终归属。在判定抚养权时,法院会考虑很多因素,例如孩子的健康和安全、亲子关系、各方提供的教育和生活条件等。在这个过程中,双方也可以提出相关的证据和证人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相比之下,探望权的表现形式是由一方或双方被判定有权探视儿童,或者是双方私下协商达成的协议。探望权的目的是为了让双方父母能够保持与孩子的亲情联系,除非孩子的安全受到了威胁,否则法院一般都会维护双方父母的探望权。
综上所述,探望权和抚养权是不同的概念,并不存在反诉的情况。在离婚或分居期间,如果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探望权存在争议,建议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障。